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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养老保险持续发力保障改善民生

发表时间: 2019-01-21 | 来源: 葫芦岛日报

  2018年,绥中县坚持以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着力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制度管理,提升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强化。绥中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梦想变为现实,养老保险的保障网越织越密,越来越多的人纳入到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内,稳稳“兜”住了全县人民的幸福。截至去年年底,绥中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3562人(其中应缴费人数199571人,领取待遇人数103991人),发放养老金14273万元,参保率达到93%,发放率100%。 

  加强政策宣传 参保扩面覆盖广 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这12个缴费档次,由城乡居民自愿选择。对于不同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实行不同档次的补贴标准,选择越高的缴费档次,给予越高的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就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相关事宜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印制了宣传单,发放到各乡镇、村及银行缴费网点。续保工作可以采取存折缴费和社会保障卡缴费,将来逐步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取代存折缴费方式。该局负责征缴工作的业务人员逐一到乡镇检查并跟踪续保工作进展情况,使得征缴工作顺利完成。协调多方力量,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激活率达到了80%。积极与合作银行沟通协作,在村级设置银行网点,方便激活社保卡,进一步促进缴费;深入基层,使社保卡激活服务主动化,联合合作银行多次深入基层开展上门服务,大大提升了社保卡的激活率。 

  

  规范待遇审核管理,做好待遇发放工作。及时审批待遇,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每月在系统中生成到龄人员信息表,及时发放到乡镇劳动保障所,通知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督促乡镇及时报送待遇审核资料,当月及时审核,确保到龄人员及时领取待遇。2018年新增审批待遇人员7352人。加强年检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该局7月份开展了对所有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年检工作,共计96721人通过领取资格认证,774人未通过认证,未通过认证人员予以暂停领取待遇处理,死亡人员予以终止领取待遇处理,坚决杜绝死亡未注销和冒领现象发生。规范待遇经办流程,及时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结算退保工作。 

  强化精细管理 基金安全有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通过扩大基金规模、强化基金管理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使基金预算的组织协调渐趋规范。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为了方便参保人缴费,同时在农行和农村信用社开设了基金征缴专户,银行代扣后直接转入财政专户,基金的收入、支出均有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按规定建立会计账簿,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按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定期核对凭证、账簿、报表,确保账证、账表相符。 

  

  确保收支两条线。基金管理方面,使用农村信用社的现金平台运行,收入方面,征缴股每月报盘,银行代扣,并将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直接划转至财政专户。养老金支出方面,委托银行现金平台进行社会化发放。加强基金对账管理,建立和完善基金财务定期与经办银行、与县财政、与内部各业务股室对账制度,确保账实相符,实现业务、财务软件一体化管理。 

  开展自检自查 行风建设显成效 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稽核监督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以上级对养老保险业务内部专项检查为契机,围绕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排查薄弱环节和盲点,并做到及时整改。加大稽核力度,在国家整体掌控下进行了跨省核查,重点检查重复缴费以及重复领取待遇人员,通过与对方参保机构进行信函沟通,取得其重复参保证据,并在对方参保机构的配合下对保费进行追缴。追回重复领取待遇人员164人,追回保费39万元。 

  

民生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绥中县将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水平,让每一个绥中人都能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梦想,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图说葫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