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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公告

发表时间: 2020-10-29 | 来源: 葫芦岛晚报

  10月27日,我市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公告。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精神,从7月份起,我市正式启动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准备工作,9月份开始试运行,截止到10月20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程序测试成功,我市养老保险正式实行省级统筹。

  2020年上半年已经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缴纳下半年养老保险费;2020年全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到委托银行办理缴费时,可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费(先缴纳上半年,然后缴纳下半年的)。缴费时,可自愿在上半年“七个档”中和下半年“八个档”中选择缴费标准;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及时缴纳2020年度当年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1年度进行补缴,补缴基数按2021年度公布个人缴费基数上下线范围内自主选择,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允许补缴。

  2020年缴费标准,上半年共设立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其中60%缴费额为3457.20元,300%缴费额为17283.60元;下半年共设立保留2019年缴费下限、60%、70%、80%、90%、100%、200%、300%八个档次,其中,保留2019年缴费下限缴费额为3457.20元,60%缴费额为3771.60元,300%缴费额为18856.8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标准。

  目前我市暂时开通葫芦岛银行各代办网点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业务,葫芦岛农商行、邮储银行两家银行系统调试成功后,将及时发布并受理代办缴费业务。

图说葫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