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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渔政处荣获国家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

发表时间: 2018-01-24 | 来源:

  近日,农业部下发《农业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的通知》(农渔发﹝2017﹞45号),绥中县渔政处、辽宁省海监渔政局大连分局两家单位荣获2017年度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本市只此1家全省2家,全国共26家单位获此殊荣。 

  2017年,辽宁省按照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要求,印发了《2017年辽宁省参加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各地区、各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提高渔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渔政执法人员献身渔业、服务渔业的意识,树立渔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绥中县渔政处表现突出,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文明执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自农业部组织开展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全省共13家单位获此殊荣。 

    绥中县渔政处将继续以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优化服务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更好地服务渔民,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葫芦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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