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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花香溢满城
发表时间: 2017-12-22

——绥中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标兵纪实 

 

精神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珍贵的城市品牌。城市的文明程度,关乎人们的生活质量,影响城市的综合形象。

 

12月14日,葫芦岛市绥中县从省文明委捧回“省级文明城市标兵”的奖牌,标志着绥中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近年来,绥中县依托资源优势,经济社会得到迅猛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绥中县不断加强城市创建工作,2011年至2014年连续两届获得“全省文明城市”称号。

 

奖牌,是用心血和汗水浇灌出来的花朵,是全县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经过3年多努力奋斗取得的重大成果。

 

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百姓幸福感

 

“3年前的那场大雨我们现在想来都害怕呀!水不但进屋了,都上炕了,那水能有这么深……”西关街平房住宅区的一位居民手放在腰际告诉记者,“现在这里新建了地下排水设施,虽然地势低洼,我们也不害怕了。县里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啊!”今年,绥中县投资352.37万元完成了新兴街排水工程、三强公司西侧(平房)居民区排水、安居佳苑后(平房)居民区排水、原三运公司后侧居民区排水工程。除此之外,还对西排洪渠进行了6次清淤,并协调水利部门放六股河生态水进行冲洗,确保水质洁净。“我们是这里的老住户了,平时出门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这条路要是修好了,我们大家出行就方便多了,全县的交通也会更好了,我们非常高兴,打心眼儿里都盼望这条路尽快修好打通,解决我们的出行难问题。”居民李经秋说的是中央路北延工程。中央路是绥中县城区主干道之一。中央路北延的打通,可实现绥中火车南站、客运站、102线、绥中城区、京沈高速公路、绥中北站之间的点线连接,充分发挥公路、铁路的综合运输效益,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中央路北延至外环路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竣工。

 

此外,绥中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绥中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已经完成,县城区5万吨/日应急供水工程也正在进行紧张的前期工作。这一项项的民生工程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感。

 

用创建、评选提升文明

 

2016年,绥中县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细化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创建标准和完成时限,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中,以村容村貌、乡风文明建设为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培育优良家风,培育新乡贤文化,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文明集市创建、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文化广场活动提质升级等工作。

 

 2015年以来,绥中县大力实施文明创建助推扶贫攻坚工程,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和志愿服务组织,发挥特色优势,整合调动资源,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友爱互助的精神,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把贫困群众迫切需要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法律等方面的服务送上门,让贫困群众感受到来自社会各方的温暖与关怀,凝心聚力,着力提升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

 

绥中现有省级以上文明单位20多家,市级以上文明单位40多家。绥中县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开设道德讲堂,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服务守则和行业规范,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

 

文明家庭创建方面,绥中县扎实做好全国、全省文明家庭评选推荐工作。开展“家春秋”百姓家庭故事分享活动,宣传孝老爱亲典型,曝光不孝子孙案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选拔文明学生,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形成良好育人氛围。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与宣传,绥中县从2009年开始进行了九届“美德少年”的评选工作,现在已经评选出100多名美德少年。

 

绥中县还连续几年开展系列“最美人物”评选活动,推荐“绥中好人”入选“辽宁好人榜”,每月定期推荐“最美绥中人”候选人。目前已涌现出了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黄嘉旺,“中国好人”有两人入围,“最美绥中人”已经评选出了82人,45人次获郑宝民式“好司机”。“绥中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从一件事就可以看出来:2011年之前,小区公共健身设施每年的更新率为50%,这几年的年更新率仅为5%。”绥中县文明办主任狄伦自豪地说。

 

细微之处打造文明

 

绥中县大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树立诚信典型,做好示范引领,提高市民诚信意识,营造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开展“最美诚信企业”、“诚信示范企业”和“诚信个人”等评选活动。建立覆盖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向社会曝光,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诚信绥中”建设。

 

筹建绥中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加快全县志愿服务信息建设,研究建立志愿服务嘉许制度和回馈制度,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邻里守望”和“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表彰最美志愿者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人群,以助老、助学、助残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活动,推进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

 

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绥中县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做好文明旅游宣传报道,表彰“最美导游”、“最美游客”。

 

加强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绥中文明在线网站、文明绥中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组建“文明矩阵”,发亮点,推经验,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经过多年的努力,文明创建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影响融入到绥中县发展大局,走进寻常百姓生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的行为习惯。如今的绥中,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环境更美了、人民群众更加幸福了!  (庞占斌)

 

 

责任编辑:王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