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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城市标兵”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 2020-12-30 | 来源: 绥中融媒

  日前,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文件,公布了2018—2020年全省文明城市(区)名单。绥中县由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被列入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行列,被继续命名为“文明城市标兵”。

  2018年以来,绥中县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标兵)创建成果为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创建育民”的理念,在大力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上下功夫。为强化创建工作,绥中县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实行县级党政领导责任分工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打造干净整洁的家园;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广泛开展诵读经典等群众性读书活动,举办近百场公益文艺演出,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通过张贴创建画报、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开展“道德讲堂”以及各类主题实践等多种途径,全力提升市民素质,全力塑造文明市民。

  同时,绥中县根据省文明办文件要求和考核标准,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方面认真查找薄弱点、抓好整改,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抓文字信息、图片、视频等材料报送,最终顺利通过了复查验收,再次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标兵”荣誉称号。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绥中县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人民满意为追求,继续发挥优势、再接再厉,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实现绥中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图说葫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