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兴城市旧门乡司法所、妇联、团委联合到旧门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宣传法律知识,预防校园欺凌”宣教活动。学校师生13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旧门乡司法所所长王丽雁以“宣传法律知识,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从认识、了解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和形式,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惩治校园欺凌的强制措施进行宣讲。她从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网络欺凌、社交欺凌的行为及对受害者的影响构成的心理问题、人格发展、身心影响等几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告诉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一定要大声说不。 活动中,学生代表发起了倡议,希望大家从培养健全人格、做文明少年,提高社交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几方面行动起来,反对暴力,共建和谐校园,让每个同学都能健康成长。 通过这次活动,学生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的认识,对杜绝参与校园欺凌行为有了更强的认同感。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使欺凌与暴力远离校园,还校园一方净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