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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市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发表时间: 2018-02-28 | 来源:

    2月12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体会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环保系统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2.6%;PM2.5浓度不高于45微克/立方米。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30%以内,全市地下水质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质状况保持稳定。

    今年全市环保工作共有七个方面重点。

    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围绕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的29个问题,协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督察期间转办的262个案件要全部办结,并加强日常监管,销号建档,防止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加强整改进展督查。发挥市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巡查组职能,会同两办督查室、市纪委等部门继续每周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并向挂帅推动的省、市领导报送情况。

    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从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出发,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研究制定方案措施,对前期已经整改完成的,分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重复发生;对于目前进展不力、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方案,从体制、机制入手解决问题。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控燃煤污染。全面拆除城区、开发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省定指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拆除10吨—20吨燃煤锅炉;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大唐热电项目实施后应并网的32台锅炉拆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散烧煤污染,推动城中村、近郊和棚户区居民使用环保节能炉具和洁净煤;同时,对已拆除的燃煤锅炉组织“回头看”,发现应拆除而未拆除的,立即整改。

    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完成省定指标;加强绿标区监管,严格黄标车环保检测;加强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加大对尾气超标车辆实施动态监管。

    完善秸秆禁烧逐级监督落实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禁烧措施,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加大扬尘管控力度,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确保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工地路面百分百硬化、出工地车辆百分百冲洗车轮、拆迁工地百分百洒水压尘、城市裸露地面百分百绿化。

    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开展污染河流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实施“三河”及入海口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各考核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依据《葫芦岛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奖优罚劣,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节流域上下游区域经济利益关系。

    落实《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继续推进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违建项目清理。

    完成《青山水库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方案》《青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持续加强青山水库上游八家子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保障青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丁家沟拦河导流工程。

    开展乌金塘水库上游钢屯地区涉钼企业综合治理、尾矿库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女儿河治理项目。制定乌金塘水源为工业水源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完成地下水评估,确保地下水水质不下降。

    完成六股河孤家子、小渔场及兴城河红石碑入海前三个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启动工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组织开展农用地和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稻池村、八家子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指导方大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污染场地治理。

    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配合省环保厅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统筹推进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着手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推进“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并巩固治理成果。

    继续推进生态创建,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160个,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6套,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12个。

    切实提升环境管理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强化环保、住建、海洋、林业、公安、检察院、法院、组织、纪检等部门之间工作机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将环保重点工作任务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制定并印发《葫芦岛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形成有目标、有措施、有项目、有责任、可督查的计划,按计划组织推进。

    强化对网格内各重点企业和环境敏感点位的监管,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库存清零等系列专项行动。

    启动智慧环保工程,完成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构建市、县(市)区两级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启动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建设。

    配合省环保厅启动并完成市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切实提高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配齐配强移动执法终端等仪器设备,进一步增强全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依法保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包装策划项目,加强省、市级项目储备库建设与申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重点区域、流域等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生态补偿政策。

    以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为主线,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现建设项目从环评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的闭环管理。

    做好环境隐患排查与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大河流、居民集中区、各类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化工、涉重金属、涉尾矿砂、垃圾填埋场等行业排查力度;逐步实现放射源“一源一档”精细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为全市污染减排、治水治气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做实做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与各部门工作衔接和配合,做好清查库存、入户调查、质量控制等工作,真正摸清家底,为实现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稳步推进排污许可制。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排放一个行业”的思路,推进持证企业排放,逐步建立持证企业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落实排污者责任。

    以“学习年”“实干年”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狠抓落实本领——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动员、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全面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续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上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当担的作风顽疾。

    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强化学习,学政治、学经济、学环保业务,转变单一的知识结构,开拓视野,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总结经验。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正式打响。全市环保系统将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着力推进我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让全市生态环境更加美好。(徐永恒)

图说葫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