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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珍录宝 典守文明

发表时间: 2017-05-18 | 来源:

  2012年启动的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针对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进行的首次大调查,有利于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我国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有效发挥文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葫芦岛市可移动文物普查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历时4年,投入人员168名,覆盖全市6个县(市)区,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可移动文物家底,掌握了藏品保存状况,同时也强化了队伍建设,提升了文物收藏单位的管理能力,为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作用,推动我市文化强市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习惯认识中的文物收藏单位通常是文博系统内的各类博物馆、文管所、考古所等。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不少文物收藏在一些文博系统外的国有单位。因此,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是葫芦岛市普查工作正式开展的第一步。在普查之前,工作人员查阅了大量资料,收集了全市2499家国有单位名录,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实现普查全覆盖。“老物件”千千万,哪些才是文物,为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葫芦岛市普查办组建了由文博、图书、档案、化石等行业系统15人的文物认定专家组,按照文物认定标准和规范,对45家国有单位申报的藏品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和认定。

  由于文物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特性,所以本次文物普查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建立国有可移动文物统一资源库。通过对每件文物生成唯一的22位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编码,建立“文物身份证”,并对文物的身份信息进行多流程多数据的采集录入,最终形成信息管理数据库,便于管理和保护。

  为了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完整和科学,葫芦岛市普查办把严格的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普查采取数据审核与信息登录同时推进、多级审核的办法。各普查单元在完成普查数据初审的基础上,葫芦岛市普查办还组织专家对上报的3037条可移动文物信息进行了逐条、逐项多次审核。2016年,葫芦岛市被列为辽宁省普查数据审核工作试点单位。经过省、市专家的层层把关,葫芦岛市的普查数据做到了完整、准确、翔实、规范。

  据本次普查统计,全市国有文物收藏单位36家,认定、收藏可移动文物12312件。其中9家文博系统收藏单位,是构成葫芦岛市可移动文物立体格局的基础,也是长期支撑着我市藏品基础的形成和展览体系的建立,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此外,新增非文博系统国有收藏单位27家,主要包括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和国有大型企业。所收藏的文物中,近现代图书、档案资料和20世纪工业遗产实物占据了极大的比例,是近现代葫芦岛文化、工业、能源各方面发展的重要写照,极大地丰富了葫芦岛市的文物资源。

  依托这一条条数据及详实的记录,葫芦岛市悠久的历史得以链接;借助这一件件文物及背后的故事,葫芦岛市灿烂的文明得以再现。可移动文物普查使国有文物得到了全面整合,使文物保护更具针对性、文物研究更具专题性、文物陈列更具特色性,同时也让文物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来源葫芦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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