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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素质法官脱颖而出

发表时间: 2016-12-07 | 来源:

  入与不入,是一个难题。

    但让谁入,不让谁入,成了一个更大的难题。

    如何确保高素质法官留在一线办案?法官入额的标准是什么?在习惯了内部培训、任命法官后,面对全市法官重新“洗牌”,这些问题困扰着每个改革的实施者和参与者。

    考核指标如何确定?

    ——业务能力和办案实绩

    在法官员额制改革过程中,员额法官究竟依据什么样的标准遴选出来?这不仅是关系每一名法官个人前途命运的事情,更是关系司法改革是否具有公信力的大问题。

    法官办案工作量计算一直是个难题。有的案子案情单一,很快就能结案;有的案情复杂,牵扯面广,法官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处理。如果仅仅以案件数来计算、分析法官们的工作量,并由此确定法官员额,显然不科学。市中院坚持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指导思想,不搞论资排辈、迁就照顾,以最贴近审判工作实际的、最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与考评工作,突出业务能力和办案实绩的“硬指标”,确保最优秀的法官入额。省法院制定统一的考核指导性意见,在要求审判一线法官近3年办案业绩至少达到所在地法院全体法官近3年办案平均权重值的前提下,6家法院结合各院情况具体细化审判综合业绩考核标准,并采用统计业绩、随机抽查、第三方参与、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重点考核审判工作量、审判质量与效率等与审判业务直接相关的项目。

    经过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和汲取大家意见,多次修改,市中院制定了改革方案,最大限度凝聚了共识,最终在全院上下统一思想。该方案兼顾了各方利益,以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与此同时,该院依据省法院《工作指导意见》和《辽宁法院首次法官入额考试考核实施办法》的总体框架要求,突出细化工作业绩考核方法,制定完成《葫芦岛法院首次法官入额考试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该院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充分尊重各基层院、各审判部类的合理诉求,重点关注一线法官的权益,通过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员额数量,各院各部类普遍认可,法官普遍认同,很好地化解了改革的阻力。

    法官数量如何测算?

    ——科学分配法官员额比例

    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司法改革整体推进的格局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最大难题。中央要求,法官员额应当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下,我省的《方案》将首批试点员额比例限定为33%。

    如何科学有据分配法官员额比例就需要一个科学方法进行测算。也就是说,法官员额制实施的关键在于科学测算出法官具体员额,保证改革后的员额法官都能投入到办案一线,保证逐年上涨的案件数量有与之匹配的法官能够补充。因此科学确定法官员额,使法官员额数量与其工作量相匹配至为关键。“案多人少”与“人多案少”都会影响审判权的正常运行。确定法官员额必须考虑审判功能的正常发挥,同时要考虑到案件数量是一个动态的数据,甚至有时是难以预测的,除了案件数量以外,还要考虑辖区人口、经济发展、原有编制数量、法院审级职能、审判辅助人员配置等因素,这些因素的差异影响到法官实际工作量,进而可能影响应当配置的法官数量。

    市中院在实践中探索一种法院人力资源动态匹配的数学模型。在与东北大学前期合作基础上,探讨由东北大学专家根据近年来该院案件数量变化趋势、法官办案投入时长、外部环境变化因素等数据,加以数学分析,科学核算出法院的审判工作量和法官的工作强度,进而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确定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数量和比例的动态数学模型。这个模型不但能在改革中科学确定员额数量,在未来工作中也能随着案件数量、法院工作人员数及外部条件的动态变化,相应地测算出最佳的人员配置比例。

    目前,市中院与大连、盘锦中院共同委托东北大学已完成相关摸底、数据采集和测算工作,相关报告征求意见稿已于5月底完成,相关数学模型已于6月底建成,为法官员额制改革提供了科学的基础依据。在此基础上,这一员额测算模式在我市两级法院作为重要试点举措全面推开,现已在6家基层法院全部测算完成,市中院正是以此为参考,研究确定了各院法官员额比例。

    资深资浅如何平衡?

    ——建立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

    申请入额的法官考核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考核成绩通过资历条件、民主测评及审判业绩三个方面进行细化考核,但是突出审判业绩的比重。

    第一,资历条件通过法律职务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及所获荣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第二,民主测评通过全院干警民主测评、庭长以上干警民主测评及党组测评三次投票计算出综合得分,这样测评的结果比较客观,能大体反映出全院干警对申请入额法官的工作认可度;第三,审判业绩实施分部类考核,审判业绩主要与办案数量、审判质量挂钩,计算出总分后分为高中低三档。对信访、程序评查、审判管理、立案等无法用案件考核的部门,统一整合为一个综合部类,由中层以上干部为该部类法官用在基础分上加减分的形式评定工作业绩后再分档。

    这样,“当繁则繁、当简则简”,使考核各入其轨,增强不同层次法官与所从事工作的匹配性,增强相同层次法官办理案件考核的“同质性”,既利于实现“同岗同比”,又利于实现“异岗同比”,从而大大简化了法官的考核机制。同时,工作业绩分档带来的好处是:工作业绩在考核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该项分差拉大,有效防止了由于分差接近而易引发的在民主测评中出现“跑票、拉票”现象,考核结果更加具体、客观,法官信服度高。

    市中院此次申请首批入额法官为87人(不含院领导),首批入额数为74人。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以及各个年龄段的法官都有一定比例入额。此次员额制改革充分尊重了客观现实,以“从事审判工作的经历和审判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既坚持专业标准,也强调经验标准。明确了对于老同志要充分尊重历史、中青年骨干要切实保证利益、年轻干警要确保看到希望的原则。“我们既要把最愿办案、最会办案、最适合办案的法官遴选出来,又要把最能反映法官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的核心要素以定性、定量的形式呈现出来,让资深法官有归属、让青年法官有获得感。”市中院院长杜俊峰如是说。(贺亚军 王 萍) 

图说葫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