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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力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发表时间: 2018-05-17 | 来源: 葫芦岛日报

    为关爱留守儿童、促进其健康成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强化法制宣传、创建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网络、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等多种举措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村、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普法宣传的力度,使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城镇、农村中经济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儿童弱势群体中,重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的权益维护,确保农村留儿童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
  创建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即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6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126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1126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辅助的四级留守儿童维权网络,将法律援助的初审权延伸到各乡镇(街道)、村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留守儿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加强与团市委、民政、妇联、残联、检察院、监所等11个行业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法律援助联络部,通过联络部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法律援助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全市统一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社会贤达人士组成的15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提供专业的人员保障。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留守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将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一条方便留守儿童的“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到在制度上倾斜、在工作中倾斜、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倾斜,确保留守儿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
  凡是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简化审批程序,为留守儿童提供最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尽量采取诉讼前指派(安排)律师提前介入调查取证等非诉讼措施,保证留守儿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将农村留守儿童维权案件直接指派给有爱心、有耐心、有业务专长的律师办理,同时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跟踪检查,定时与承办律师联系,了解、跟踪办案进程,指派工作人员参加重大疑难案件的开庭旁听。 

图说葫芦岛